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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研观察 | 突出住建工作民生属性,强化住建系统为民担当

文章来源:中国建设报发布时间:2024-03-11点击:64次

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3月9日下午3时,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民生主题记者会。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就住房等民生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三个问题,三千余字的答问实录,“人民”和“民生”成为频率最高的词汇。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倪虹部长强调,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各项具体工作,扎扎实实做到群众心坎上。


城市更新是城镇化发展的必然过程,是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要切实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为指导扎实推进。《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稳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稳步”就是要把握好今年政府工作“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的工作总基调。城市更新的目的,就是要让城市更宜居、更韧性、更智慧,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倪虹部长系统回答了实施城市更新的理念和行动内容,既有城市更新的方法,又有城市更新的任务,以扎扎实实推进城市更新行动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幸福。目标绘就,关键在行动,要重点抓好民生工程、“里子”工程、安全工程,把工作拆解为一件件具体的工程去精准推进。既要关注群众身边眼前脚下,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民生工程,也要重视地下管网更新完善等“里子”工程,还要注重保障城市长远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安全工程,充分发挥城市更新行动对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拉动投资、促进消费,激发创新、推动转型的重要作用。


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是破解房地产发展难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的治本之策。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关键是要在理念、机制和实施中把握好方向、抓好重点。理念上要始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完善“市场+保障”的住房供应体系,政府保障基本住房需求、市场满足多层次多样化住房需求,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住上好房子。机制上要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机制,完善房屋从开发建设到维护使用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实施上要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下力气建设“好房子”。住房发展,归根到底,还是要让人民群众住上好房子。当前,群众对改善类住房的需求日益多样化:有的想以小换大,有的想以旧换新,有的想环境配套更好,有的追求品质生活社区、绿色环保住宅、科技智能家居……作为住房产品的主要供给方,房地产企业要以市场为导向,创新研发多元化住宅产品,抓住机遇、转型发展、满足需求,谁能为群众建设好房子、提供好服务,谁就能有市场,谁就能有发展,谁就能有未来。


聚焦稳市场、防风险、促转型,坚定信心,尊重规律,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对于房地产市场,不能光看短期,还要看中长期。从我国城镇化发展进程看,从全国城镇住房存量的更新改造需求看,房地产仍有很大的潜力和空间。落实好《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在稳市场上下功夫,城市政府要因城施策用好调控自主权;要在防风险上下功夫,一视同仁支持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要在促转型上下功夫,让人民群众能够安居乐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市不仅要有高度,更要有温度,要让外来人口进得来、留得下、住得安、能成业。要牢记嘱托,一手抓配售型保障房建设,一手抓租赁型保障房供给,以“一张床、一间房、一套房”等多样化、多元化方式,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农民工等住房问题,这是“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重要体现。


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增强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满意作为评判工作的根本标尺,在发展中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在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